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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12-18 11:08:49 人气: 

各党支部:

根据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将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高标准撰写检视剖析材料

按照模板格式,对照11月29日发布《关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点,高质量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备案县级干部与各部门负责人(不含非党员干部)的剖析材料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于12月3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李道山邮箱。各党支部班子、书记、支部委员的剖析材料由分管和挂靠领导班子成员把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的除外),12月3日下午16:00前上交院领导。其他党员的材料由各党支部委员分别把关。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材料未经负责人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组织生活会不能召开。

二、落实好谈心谈话工作

按照11月29日发布《关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落实好谈心谈话工作。谈心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内容等要在《党员组织生活纪实簿》中全程记录。

三、会议程序要规范严格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好联系点系院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分管院领导因工作原因外出不能参加的,由党委指定人员列席,学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各党支部书记负责与院领导提前沟通请示。

党员大会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特殊情况及时做好请示汇报。


附:检视剖析材料模板

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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