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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11-15 14:31:23 人气: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全体师生

二、选题要求

1.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要

求。

2.选题应坚持问题导向,高度聚焦教育技术装备、学校后勤、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工作中面临的真问题、实问题、小问题进行梳理和提炼,使之成为一个“微课题”。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力戒假大空、华而不实,要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务求实效。

三、选题方向

教育技术装备类

1.教育技术装备应用;

2.教育教学软件应用;

3.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

4.图书馆管理及阅读教学;

5.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及教学;

6.其他。

学校后勤类

1.学校食堂管理;

2.学校公寓管理;

3.学校能源管理;

4.学校公共卫生;

5.校园绿化;

6.学校物业管理;

7.其他。

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类

1.生涯规划教育;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3.大学生就业教育;

4.其他。

四、申报方式及立项说明

1.个人申报

本次课题采取个人直报的方式,申报时间为11月15日-30日,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网址:www.sdedsc.cn)“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申报平台”专栏,按要求全面准确填报相关内容。

2.课题立项

12月1日-15日,省教育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核并公布结果。本次课题申报拟立项500项,其中教育技术装备类拟立项260项、学校后勤类立拟立项120项、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类拟立项120项。本次申报的课题均为经费自筹项目。

五、其他事项

1.课题负责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项微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微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且每年度最多参与2项微课题申报。一经查出存在多报、交叉申报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

2.课题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已出版、已结题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次微课题。

3.课题完成时限最多不超过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年度课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课题。

4.课题结题重在考察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对论文发表不作要求,但须提交研究报告。

5.对于优秀研究成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将通过召开现场会、成果发布会、案例推介会等形式予以宣传推广,并将适时结集出版。

6.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评审、结项鉴定、宣传推广、结集出版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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