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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6-25 14:32:23 人气: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课题申报要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生产创作、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科技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请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人应注明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无推荐人一律取消资格)

2.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研究项目。已承担厅级及以上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二)推荐数量

学校推荐数量10项。

三、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确定研究选题,课题负责人可以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带“*”号的选题在立项数量予以倾斜。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至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活页》(附件4)、《申报汇总表》(附件5)。7月3日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唐莉莉平台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3.接到通知的推荐项目申报人于7月7日前登录申报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并通知唐莉莉进行审核。系统路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主页-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管理系统,详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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